俄布加尔利亚号客轮沉没案责任人最高被判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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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喀山法院周一对“布尔加利亚”号客轮沉没案的5名被告进行宣判,5人分别被判5年至11年徒刑不等

俄新网RUSNEWS.CN喀山7月7日电 俄罗斯喀山法院周一对“布尔加利亚”号客轮沉没案的5名被告进行宣判。包括客轮转租人和交通运输监督局工作人员在内的5人分别被判5年至11年徒刑不等。其中一名被告获得赦免,当场被释放。 

建造于1955年的“布尔加利亚”号双层游船于2011年7月10日在鞑靼斯坦共和国境内的古比雪夫水库水域沉没,沉船地点距离河岸约有3公里。据侦查委员会数据,出事时船上载有201人。这是近代俄罗斯史上最大的一起沉船事件,总共有122人遇难,包括儿童。只有79人获救。2013年5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庭裁定,导致“布尔加利亚”号客轮沉没的直接原因包括一系列因素,客轮技术状况不适合航行,船员不专业,违反航行安全规定,船主和船长以及监管部门官员在检查船只和操作船只期间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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