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博客作者因发表评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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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克特福卡尔市法院认定博客作者犯有撰写评论煽动社会仇恨的罪行,并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7月7日电 瑟克特福卡尔市法院认定博客作者萨瓦·捷连季耶夫犯有撰写评论煽动社会仇恨的罪行,并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检察院认为,他不应该只被罚款或者别的行政惩罚,因为检察院认为:"这种犯罪属于极端主义性质的罪行,因为犯罪受害对象是护法职能的人。"

萨瓦·捷连季耶夫由于撰写评论被按照"煽动仇恨"条款提出指控,这篇评论2007年2月份写在记者的博客里。

6月19日瑟克特福卡尔市专家完成了对捷连季耶夫文章的鉴定,并向法院递交了他们做出的结论。

三天前在法院辩论时国家公诉人拉达·卢赞称,捷连季耶夫罪行已经被证实,她请求法院判出他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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