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7月7日电 瑟克特福卡尔市法院认定博客作者萨瓦·捷连季耶夫犯有撰写评论煽动社会仇恨的罪行,并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检察院认为,他不应该只被罚款或者别的行政惩罚,因为检察院认为:"这种犯罪属于极端主义性质的罪行,因为犯罪受害对象是护法职能的人。"
萨瓦·捷连季耶夫由于撰写评论被按照"煽动仇恨"条款提出指控,这篇评论2007年2月份写在记者的博客里。
6月19日瑟克特福卡尔市专家完成了对捷连季耶夫文章的鉴定,并向法院递交了他们做出的结论。
三天前在法院辩论时国家公诉人拉达·卢赞称,捷连季耶夫罪行已经被证实,她请求法院判出他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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