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遇害俄罗斯女子的亲属要求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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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在中国绥芬河市被窃杀的俄罗斯女子塔季扬娜·多罗宁娜的亲属向中方提出损失补偿要求

俄新网RUSNEWS.CN符拉迪沃斯托克2月19日电 俄罗斯外交部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代表伊戈尔·阿加福诺夫19日向俄新社记者表示,2007年7月在中国绥芬河市被窃杀的俄罗斯女子塔季扬娜·多罗宁娜的亲属向中方提出损失补偿要求。

阿加福诺夫说:"遇害女子塔季扬娜·多罗宁娜和在遭到袭击时受伤的女子叶连娜·什坦科的亲属打算近期内提出民事起诉。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俄罗斯外交部驻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处和俄罗斯驻沈阳总领馆对这两名女子的亲属提供了必要的帮助。阿加福诺夫说:"有关方面为他们提供了愿意为其在中国法庭作代理的中方辩护律师名单。专家们还就一系列法庭诉讼程序向俄罗斯公民做了解释。"

他说,早在去年秋天,中方就已经通知俄方可以提出这类索赔诉讼。死者的亲属和受害人在决定提出索赔要求的决定后便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阿加福诺夫说:"法庭审议很可能会在牡丹江市法院进行,这些俄罗斯公民需要亲自出庭。"

2007年9月16日凌晨,两名抢劫者在中国绥芬河市袭击了两名俄罗斯女游客。她们分别是25岁的塔季扬娜·多罗尼娜和27岁的叶连娜·什坦科,二人均是滨海边疆区居民。在遭遇袭击时,多罗尼娜遇害,什坦科肌腱被割伤。2008年法庭判决杀人凶手法院判决凶手张宁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参与袭击俄罗斯游客的从犯刘天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考虑到,案发时刘天龙系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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