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12月4日电 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列宁区联邦法院对中国公民--"福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和"西伯利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法典第327条第1款规定(伪造、制作或贩卖假证、国家奖励证书、印章、公章和公文),法院认定其犯罪行为。
据news.ngs.ru网站援引西西伯利亚交通运输检察院网站话说,经侦查查明,"福狮"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于2007年使用现金向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购买了268.47立方米原木(桦木)并计划运回中国。他伙同"西伯利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伪造木材供应合同、装货清单和帐单发票。
俄罗斯交通运输部门民警在新西伯利亚-格拉夫内车站进行检查时查获了上述人员伪造使用假证一案。
据西西伯利亚交通运输检察院新闻处透露,法院判决如下:剥夺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5个月并在教养院改造。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法典第73条款,鉴于上述犯罪事实对"西伯利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作出缓刑判决,考验期限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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