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南虎事件看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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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国公众对知情权追求的热情不会受到挫伤

作者:俄新网记者黄轶男

华南虎照事发,至今一月有余。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大概就没有不知道这件事的。整个事件延续四十余日,据说真相逼近,但远未大白,这个现象本身就是反常的。由照片引发公共事件,由网络舆论推动社会舆论,不能说绝后,但至少是空前的。这说明中国社会对知情权的追求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非常想相信,中国公众对知情权的追求最终会推动整个社会诚信的良性互动。公众对真相的渴求,让我想起了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经典台词:俺就是想要个说法。换句话说,即便真相大白于天下,恐怕对广大民众的物质生活也没什么影响,更多影响在精神层面上。这样看来,这次事件中公众对真相的期望是一个信号,代表了中国社会精神面貌进入了质量上的变化,因为社会变革的真正表象应该是从个体到整体的全民意识的改变。

我非常希望,中国公众对知情权追求的热情不会受到挫伤。既然公众想要的就是个说法,那么事件的无言而终是对这种热情的最好嘲讽;而嘲讽比指责更令人难以接受。希望不要出现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公众事件,我个人认为,有正面意义的结果自然要好于负面意义的结果,但是,有结果总要好于没有结果。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果从华南虎事件中民众自发追求真相的热情中能够得出“民可”的结论,那么也就说明我们整个社会可以“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相信这也是所有中国人希望看到的。但是,不应当忘记,还有一句话叫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个“天下为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讲信修睦”。中国千百年来的最高社会政治理想不过“天下为公”而已,如果“为公”所带来的结果就是“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而至“皆有所养”的“使由之”,那么就必须“讲信修睦”。不知道如此解读是否正确,但是这两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我觉得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华南虎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后又怎么样?首先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这当然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肯定,是对民众参与公众事件热情的肯定。而这个象征意义恰好是中国社会精神面貌质量变化的里程碑。其次就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公众监督成为约束社会负面现象的真正力量,正因为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所以在人们潜意识中,公众监督将成为是非真假的试金石。建筑在公众监督基础上的社会诚信就是协调整个社会发展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一张华南虎照,竟能引发出公众知情权的问题,套用金圣叹的说法就是“于无意中得之,大奇”。但究其实质,大概也远非无意中得之,而是社会发展达到一个必然阶段的表现。

作者观点不代表俄新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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