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救灾互助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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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总统新闻局有关人士表示,哈萨克斯坦已经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

俄新网阿斯塔纳5月29日电 哈萨克斯坦总统新闻局有关人士5月29日表示,哈萨克斯坦已经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协定规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应在紧急情况下进行预警和救灾合作并提供帮助,为保证受灾居民获得有效和协同的帮助共同努力。所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的安全。

该协定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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