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委员会批准《俄罗斯联邦林业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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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版林业法相比,新版《林业法典》从观念上改变了俄罗斯林业关系的立法基础

俄新网莫斯科11月24日电 联邦委员会24日在会议上以多数票通过《俄罗斯联邦林业法典》。

在介绍这份文件时,联邦委员会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维克托·奥尔洛夫表示,与旧版林业法相比,新版《林业法典》从观念上改变了俄罗斯林业关系的立法基础。他表示,"首先,新版《林业法典》通过提供非拍卖地块的途径实施林业开发投资项目,由此引入了一种旨在为国家林业领域吸引大型投资的准则"。

此外,他说,《林业法典》简化了林业关系,使之非官僚化,其中包括租用林地、为满足林业地区居民的自身需要而组织出售林地租用权和签署买卖合同权的拍卖活动。

奥尔洛夫说,《林业法典》宣布国家对林业基地中的林地拥有所有权。同时严格对受保护林地转为其他种类土地的手续,并对在受保护林区进行频繁砍伐实施限制。

奥尔洛夫补充说,"新版《林业法典》还规定,公民享有自由前往林地的权利"。他指出,发展林业立法的下一个步骤是强化和发展新版《林业法典》中在林业关系方面将相当大一部分联邦权力移交给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的原则。

预计,俄罗斯新版《林业法典》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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