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哈林2号运营商将可能按俄罗斯税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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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实施“萨哈林2号”项目的费用大量增加,项目运营商可能会转为执行俄罗斯的国家税务制度

俄新网莫斯科10月4日电 俄罗斯总统鉴定局局长阿尔卡季·德沃尔科维奇认为,鉴于实施"萨哈林2号"项目的费用大量增加,项目运营商可能会转为执行俄罗斯的国家税务制度。

"萨哈林2号"项目目前是根据产品分成协议规定的条件来实施。

德沃尔科维奇说,"萨哈林2号"项目运营商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Sakhalin Energy)首先提出改变产品分成协议的请求,请求中提到实施该项目的费用可能会增加一倍。德沃尔科维奇说:"俄罗斯方面很明显是不会同意这一点的。"

德沃尔科维奇还补充说,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可以继续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进行这个项目,或者如果该公司认为划算的话,可以出售自己在这个项目中所占的股份。

德沃尔科维奇强调:"这是商业活动,国家在这里只能监督项目的法律执行情况。"

在谈到造成这个项目实施费用增加的生态索赔时,德沃尔科维奇认为,该公司应该与生态监督机关进行对话。

德沃尔科维奇指出,俄罗斯"没有任何公司"想把外国人从能源项目中排挤出去。俄罗斯领导层也不打算把能源领域移交到国家公司手里。

俄罗斯总统助理、俄罗斯在"八国集团"中的夏尔帕伊戈尔·舒瓦洛夫认为,可以建议产品分成协议各方运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程序退出这个协议,把所有这些方案转到俄罗斯国家税务制度上来。

根据俄罗斯副总检察长亚历山大·布克斯曼提出的反对意见,自然资源部于9月18日撤销了该部2003年对"萨哈林2号"项目所做出的正面生态鉴定。

"萨哈林2号"项目的运营商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Sakhalin Energy)对此做出回应。该公司在声明中说,撤销正面生态鉴定可能会对这个项目和俄罗斯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并造成工程延误。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同时表示,将继续与俄罗斯政府开展合作,以调解局势,并保持日本、韩国和北美外国能源消费者对俄方的信任。按照合同规定,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须在2008年开始向他们供货。

"萨哈林2号"项目的产品分成协议签署于1994年,俄罗斯政府和萨哈林州政府在协议中代表俄罗斯。该项目执行方是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其股东分别为英荷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Shell)(持有55%的股份),三井物产株式会社"Mitsui"(Mitsui)(持有25%的股份)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Mitsubishi)(持有20%的股份)。

在该项目框架内正在开发皮利通-阿斯托赫油田和隆斯克油气田,估计这两地可以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为1.5亿吨和5000亿立方米。此外,根据项目计划还将建造一个年产960万吨的天然气液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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