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莫斯科6月15日电 俄中新闻工作者们一致商定,将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加强部门间合作。相关议定书于2006年6月14日在俄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合作委员会框架内的媒体合作工作组第四次会议结束后在莫斯科签署。
俄方代表团由俄罗斯新闻出版与传媒署署长米哈伊尔·谢斯拉文斯基率领,中方代表团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张海涛率领。俄新社记者获悉,代表团成员中还包括俄中两国专业新闻机构和主流媒体的负责人。
与会者认为,2005年至2006年俄中两国在传媒领域的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双方表示将在中国“俄罗斯年”和即将举行的俄罗斯“中国年”框架内进一步加强和扩大部门间的联系。
中国和俄罗斯媒体代表们还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俄罗斯之声广播公司互派代表团达成了协议,人民日报及俄罗斯国家通讯社也就互换代表团一事达成了一致。会上还通过决议,俄中将交换电视和广播节目并举行系列活动,其中包括在俄新社和新华社的牵头下将在中国召开俄中传媒人研讨会。
俄新社还计划和人民日报一起组织中国摄影家代表团赴俄罗斯采风活动。本次访问活动结束后将在中国出版“中国摄影记者眼中的俄罗斯”摄影集。
媒体合作工作组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在北京举行。具体日期和日程安排将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