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莫斯科6月5日电 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关于旅游休闲经济特区的联邦法律,这一法律是国家杜马2006年5月19日表决通过,而后在2006年5月26日由联邦委员会批准的。这一消息是俄罗斯总统新闻局向俄新社记者透露的。
在文件中指出,联邦法律推行一种新型经济特区――旅游休闲经济特区。建立此特区的目的在于“发展和有效利用俄罗斯联邦的旅游资源”。这一法律规定了这一新型特区的建立、运营和中止的特殊性,规定了在特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和国家管理的机制。
根据新的法律,“在旅游休闲经济特区允许开发矿泉水、泥疗和其它天然的医疗资源”。关于制定在这种经济特区内不容许从事的活动的规定将由俄罗斯政府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