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北京5月9日电 记者阿列克谢·叶菲莫夫报道: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欧亚经济共同体一体化委员会秘书处在北京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中说,上海合作组织和欧亚经济共同体打算在经济相互协作领域交换信息和进行磋商,首先是在贸易、能源和交通领域。
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交换信息和进行磋商,首先在经济协作领域。
其中,双方商定将就“贸易、能源、环境保护、交通”等领域的合作交换信息,“包括发展欧亚交通走廊、信息技术和通讯、保障商品、服务、资金和劳动力流通的良好条件、鼓励和保护投资、旅游”。
双方还同意在教育、卫生、体育、居民就业和劳动移民以及科学和文化领域进行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上合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欧亚经济共同体包括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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