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莫斯科4月4日电 俄罗斯政府通过了俄联邦航空领航署规章。据政府新闻处今天宣布,总理米哈伊尔·弗拉德科夫已签署相应命令。
该文件允许航空领航署最多设立4个副署长,该署中央机构最多可下设10个主要的管理局。
联邦航空领航署和其它有关部门被委托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并将其提交给政府,该法规将制订支付为国家航空、试验飞行、特殊飞行、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飞机提供空中领航服务所花费用的规定。
该法案将规定联邦航空领航署是全权联邦权力执行机构,专门负责在使用俄罗斯领空、对俄罗斯领空使用者提供航空领航服务、宇航搜寻和援救服务等领域执行国家政策、调整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提供国家服务和对国家资产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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