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指令称,俄罗斯政府与央行应共同制定相关法律修正案,“按类似规范首次公开发行(IPO)有价证券的办法,制定出通过发行代币公开筹集资金和加密货币的规范”。
此外,俄政府和央行还应于2018年7月1日前确定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数字技术的地位和相关概念(比如“区块链”、“数字化信用证”、“数字抵押书”、“加密货币”、“代币”、“智能合约”),且相关法律修正案必需建立在卢布为俄罗斯唯一法偿的基础上。
俄政府和央行也应在此期限内制定有关开展“挖矿”活动的机构的法律修正案,确定此类机构的登记程序和对其适用的赋税制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