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热米亚科说:“在千岛群岛免费领取“远东一公顷土地”的申请已有600多份,国民在国后岛、色丹岛和择捉岛都想开展建设活动。近期,我们将同国防部一起审核公民的土地申请问题。
俄罗斯政府副总理尤里特鲁特涅夫指出,人们选择土地时不应遇到任何问题。他解释道,公民可以选择除了国防用地、自然保护区、矿藏区之外的任何一块土地。
《远东一公顷土地分配法》于2016年6月1日生效,俄公民可以在远东地区一次无偿获得一公顷土地。土地提供期限为5年,第三方对分配的这块土地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且该土地应处于自由流通的状态。到期后获赠土地如果得到开发,可以转为长期租赁或私有财产。自2017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远东公顷”法律的第三阶段,所有俄公民都可以在远东地区申请获取一块一公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