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宏伟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
2018年10月7日,中国政府以涉嫌违法为由正式逮捕了64岁的孟宏伟。中国公安部则称,孟宏伟涉嫌受贿和其他犯罪。
2018年10月7日,中国政府以涉嫌违法为由正式逮捕了64岁的孟宏伟。中国公安部则称,孟宏伟涉嫌受贿和其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