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中说:“6月13日,瑞典斯韦阿兰地区上诉法院做出裁决,满足俄气的请求,中止执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针对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诉讼案于2018年2月28日做出的裁决。”
消息称:“此判决推翻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试图冻结俄气海外资产的理由。俄气将利用这一判决对瑞士和荷兰司法执达员的查封行为提出上诉。”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去年2017年12月和今年2月分别就俄罗斯天然气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的诉讼作出裁决。根据法院两场审理结果,俄气应向乌油气公司支付25.6亿美元。俄气3月在瑞典法院就判决提起上诉,5月要求完全取消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的裁决。
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5月30日表示,乌方已开始根据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的判决强制罚款俄气公司26亿美元的进程。他不排除,乌克兰可能根据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的判决从俄气索取Nord Stream AG和 Nord Stream 2 AG的股份。
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6月5日表示,法院根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判决查封了俄气公司的荷兰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