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犯罪团伙2014年4月至12月间向中国境内企业非法转账1000多万美元和3200多万人民币。
公告指出,被告2014年3月加入了这个由2名俄罗斯公民和1名中国公民组建的地下钱庄,为不良中国商人非法向中国境内转移外汇。
检方指出,该团伙从中国商人处获得卢布现金,将现金交给想要非法兑现的俄罗斯商人,后者帐上对等金额的款项则转到该地下钱庄的账户。后者则与中国的空壳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换汇后将外汇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移到中国。
针对该有组织犯罪团伙的案件也已移交法院。
公告指出,被告2014年3月加入了这个由2名俄罗斯公民和1名中国公民组建的地下钱庄,为不良中国商人非法向中国境内转移外汇。
检方指出,该团伙从中国商人处获得卢布现金,将现金交给想要非法兑现的俄罗斯商人,后者帐上对等金额的款项则转到该地下钱庄的账户。后者则与中国的空壳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换汇后将外汇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移到中国。
针对该有组织犯罪团伙的案件也已移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