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一公顷土地分配法》于2016年6月1日生效,俄公民可以在远东地区一次无偿获得一公顷土地。土地提供期限为5年,第三方对分配的这块土地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且该土地应处于自由流通的状态。到期后获赠土地如果得到开发,可以转为长期租赁或私有财产。自2017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远东公顷"法律的第三阶段,所有俄公民都可以在远东地区申请获取一块一公顷的土地。
俄经济发展部指出,从开始实施第三阶段以来,总共收到来自85个地区的2.5万份申请。
俄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卡恰耶夫说:"我们预计,2017年将收到25万份寻求获得远东一公顷土地的申请。如果与远东地区620万人口相比,25万份申请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消息指出,申请土地的人主要是年龄25至34岁之间的男子。他认为,"这是最积极参加经济活动的人群。俄罗斯欧洲部分的居民则认为,获得远东一公顷土地可用于商业项目,首先是农业和娱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