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通过了今后五年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2017-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并决定提交即将举行的上合组织总理会议批准。会议还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便利化专业工作组章程》,下一步将统筹研究上合组织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措施。
自去年9月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期间宣布正式启动商谈《2017-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以来,各方经过多轮磋商和精心筛选,确定贸易和投资、金融、海关、农业、科技和信息、环保、交通基础设施等7个领域共38项合作措施和项目,用以指导上合组织未来五年的区域经济合作方向。
会议期间,与会各方深入讨论了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和前景,指出扩员将为上合组织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各方均表示,对《2017-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高度重视,决心携手积极落实,采取切实行动,推动各项合作措施早日取得成效。
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经贸部门领导人,以及上合组织副秘书长和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