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摩托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交替控罪。此前,案件已完成15天的审讯。
本月27日,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押后判刑。有关控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29日,3名法官听取了辩方的求情。辩方律师称,唐英杰只是展示及挥动旗帜,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相对轻微,按法例应判监5年;而受伤的警员伤势不重,唐英杰的行为属于鲁莽,恐怖活动罪的情节按法例应判监3至10年;2项控罪在同一天相继发生,希望法庭把两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30日,法庭宣判,唐英杰就两项控罪入狱9年,取消其驾驶资格10年。
29日,3名法官听取了辩方的求情。辩方律师称,唐英杰只是展示及挥动旗帜,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相对轻微,按法例应判监5年;而受伤的警员伤势不重,唐英杰的行为属于鲁莽,恐怖活动罪的情节按法例应判监3至10年;2项控罪在同一天相继发生,希望法庭把两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30日,法庭宣判,唐英杰就两项控罪入狱9年,取消其驾驶资格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