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显示,扬子江药业位列当年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首,并且已是连续6年排名第一。
据处罚决定书,自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与交易相对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达成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所涉及药品种类达300余种,其根据每种药品的销售渠道差异、利润率差异、市场需求差异等,相应调整重点管控药品种类和范围,集中管控重点药品转售价格。其中重点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药品种类为:蓝芩口服液、百乐眠胶囊、黄芪精、依帕司他片、苏黄止咳胶囊等。
行政处罚书在处罚理由一项中还透露:扬子江药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覆盖面较广;在调查初期不配合、拖延检查进展,不过调查后期积极配合调查、推动案件调查进展。
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最终决定:按照扬子江药业2018年度销售额的3%对其进行罚款。根据扬子江药业提供的《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其当年销售额为254.67亿元人民币,因此扬子江药业最后被罚没了764,007,948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