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称,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先内地后边疆、先城市后农村、先汉族后少数民族的有序展开的过程,对少数民族执行有别于汉族的相对宽松政策。
伊力江·阿那依提表示,新疆是从1975年起在汉族人口比较集聚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开始实施计划生育,1981年发布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在汉族人口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92年又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开始在新疆全部人口中实行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汉族群众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2个孩子;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3个孩子。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趋同,新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
发言人强调,“境外一些反华势力所谓新疆强迫少数民族妇女带节育环,甚至强制结扎或堕胎,纯属捕风捉影、凭空捏造,恶意中伤”。新疆在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禁止实施大月份引产、强制节育、强迫孕检等违法行为,各族群众是否采取避孕措施,采取何种方式的避孕,都是个人自主自愿决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不存在“强制节育”这样的问题。
他还表示,当前,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生活安定祥和,新疆的人口也持续增长。2010年-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287.46万人,增长了22.14%,这一增长幅度高于全疆人口的增幅13.99%,其中维吾尔族人口从1017.15万人升上至1271.84万人,增加254.69万人,增长了25.04%,这一增幅不仅高于上述全疆人口的增幅,即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幅,也明显高于汉族人口的增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