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辉表示,滴滴的这一做法确实符合国际上对于性别歧视的认定标准。她解释道:
“国际上通用的有一个公式叫‘若非因性别,就不会有这种结果’,而滴滴这个事件是套的进去这个公式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女的,那么在这个阶段我就可以不受限制’。基于性别对某一个性别群体作出的限制、排斥,符合《消歧公约》第一条对妇女歧视的定义。”
而部分男性网友提出“限制女性晚间乘坐顺风车是出于保护女性”,针对这种说法,刘明辉认为,即使是从保护女乘客安全的角度出发,也不应该采用限制乘车的方式。这个问题有可替代的、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她介绍道:
“比如说‘一键报警’,包括对顺风车司机的资质严加审查,确保司机没有犯罪记录,没有暴力倾向,没有性侵害的前科等等。而且把滴滴把投诉服务落实到位,及时的处理、及时的报警,应该没什么问题。”
虽然滴滴最终做出了调整,让人觉得反对“限制女性晚间乘坐顺风车”的声音好像更“洪亮”,但是在中新网发起的关于“女性晚上8点之后不能使用滴滴顺风车”的投票中,10万投票人中有4.4万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为女性的安全考虑;有3万人认为,这一做法初衷是好的,只是需要改进方式,也就是说,近70%的投票人都认可“女性晚上8:00之后禁止使用顺风车”这一规定。
不少微博网友在看到投票结果后表示震惊,“这个投票结果才是真实世界”。微博CEO“来去之间”表示,“这个投票结果跟信息流不太一样”。
刘明辉认为,这个投票结果反映了关于性别的刻板印象在大众心中根深蒂固,但它忽视了女性的个体差异和愿望需求。
除此之外,刘明辉还强调:“在文化方面,我们缺乏尊重女性、赋权女性,让女性自己选择的这种文化土壤。 ”
相信经过不断的理性、公开的讨论,在保护女性安全和出行便利化之间,滴滴能够找到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而通过此次滴滴的事件,社会大众有机会正视和讨论性别歧视的话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减少性别刻板印象,更加尊重女性个体差异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