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社和新华社签署新闻交换与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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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规定,双方努力巩固并增进两国在新闻领域的双边专业合作,扩大双方在对方国家新闻市场上的影响

俄新网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阿列克谢·叶菲莫夫报道:俄罗斯新闻社和中国新华通讯社6日在北京签署新闻交换和合作协议。

该协议在俄罗斯政府总理米哈伊尔·弗拉德科夫11月9日至10日访华框架内签署。

代表俄方协议上签字的是俄新社第一副社长谢尔盖·维胡霍列夫,代表中方在协议上签字的是新华社副社长鲁炜。

协议规定,双方努力巩固并增进两国在新闻领域的双边专业合作,扩大双方在对方国家新闻市场上的影响。

根据该协议,俄新社向新华社,包括莫斯科分社,提供其俄文和英文日常新闻--"热线-1",作为新华社新闻产品的素材。

新华社也采取了类似措施,它向俄新社,包括其驻北京分社,提供其英文和中文日常新闻,作为俄新社新闻产品的素材。

协议中特别声明,在使用对方新闻素材时都应注明新闻来源。

双方还商定,在新华网俄文网站首页和俄新网中文网站首页互设链接或同样大小的标识。

此外,双方同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利用各自的网站联合举办新闻活动。

俄新社和新华社还表示,同意在有关中俄重要双边交往的印刷品出版方面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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