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法律规定,结婚前新娘须在文件中注明自己的情况。目前有三个选项,分别为“寡妇”、“离异”和“处女”。最后一项将改为“未婚”。按计划,这项改动将于2019年10月生效。
孟加拉国于1961年开始在法律层面使用“处女”一词。自此以后,一直遭到维权组织的批评。维权人士认为,这个定义具有侮辱性,是对妇女的歧视。
孟加拉国法律规定,结婚前新娘须在文件中注明自己的情况。目前有三个选项,分别为“寡妇”、“离异”和“处女”。最后一项将改为“未婚”。按计划,这项改动将于2019年10月生效。
孟加拉国于1961年开始在法律层面使用“处女”一词。自此以后,一直遭到维权组织的批评。维权人士认为,这个定义具有侮辱性,是对妇女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