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瑱称:“在当前国际和地区局势高度复杂、多重矛盾交织的大背景下,中国同伊斯兰合作组织围绕‘一带一路’框架深化合作,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经贸往来,而是逐步演化为一种将发展合作、政治斡旋与地区稳定相结合的综合性实践路径。从近年来双方互动的实际进展看,能否有效扩大合作、推动地区问题政治解决,关键并不在于概念口号的堆叠,而在于合作机制的可持续设计以及各自角色定位的清晰化。”
孙瑱进一步分析指出:“首先,双方在‘一带一路’合作中的一个现实突破口,是将发展议题有序、持续地嵌入地区和平进程之中。伊合组织覆盖成员广泛,具有较强的政治代表性和地区合法性,而中国长期坚持不附加政治条件、注重民生导向的发展合作模式,双方在功能上形成明显互补。在此基础上,双方可逐步确立以发展为优先的合作议程,围绕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转型、粮食安全和青年就业等高度关乎社会稳定的关键领域,将‘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同冲突后重建和经济恢复进程直接衔接,使发展成果转化为缓解对立情绪、降低冲突风险的现实支撑,也有效夯实了合作机制的可持续性。”
孙瑱说:“在维护中东地区长期和平稳定方面,双方合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在于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同地区治理能力建设形成良性互动。中东国家并不缺乏资源禀赋,而是面临公共治理碎片化、跨区域协调能力不足等结构性问题。中国在城市治理、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积累了较为系统的实践经验,与伊合组织成员国在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现实需求具有较高契合度。通过在相关领域推进示范性合作项目,不仅有助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环境,也为地区稳定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基础。”
对此,孙瑱认为:“更重要的是,双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正在为中东地区提供一种区别于阵营对抗和地缘竞争的新合作范式,努力探索‘多边背书下建设性调解’的新路径。中国并不追求主导地区事务及‘单点式斡旋’,也力求避免外部力量‘替地区做决定’的传统路径,强调通过合作展示一种以发展促安全、以合作代对抗的新实践。伊合组织成员国普遍认同这一理念,这不仅夯实了双方在国际场合就中东问题协调立场的基础,也为推动地区热点问题走向政治解决提供了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