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多个相关部门同时发布通知,暂停或取消北京在最新一轮中美“贸易战”期间实施的进出口限制措施,暂停期限为一年。此举源于中美经贸磋商多轮谈判成果,以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10月30日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会晤。
自周一起,北京将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同时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此前,中国对原产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的措施于4月10日正式生效,当时正值中美“贸易战”白热化之际。
此外,中国将于11月10日起取消今年3月对美国农产品加征的10%—15%的额外关税。具体而言,将取消对鸡肉、小麦、玉米和棉花征收15%的额外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和乳制品征收10%的关税。
中国财政部在评论有关决定时表示,本次中美继续暂停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促进世界繁荣。
商务部补充指出:“本次中美停止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期待,有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中国商务部表示,从周一起,中国将调整对部分美国企业的出口管制措施。将完全取消对15家美国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另外16家美国实体的出口管制措施暂停一年。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11月10日起取消9月对原产于美国的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征收的反倾销税措施,具体税率(33.3%-78.2%)不再适用。
自9月4日起,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康宁公司为37.9%;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OFS Fitel, LLC)为33.3%;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为78.2%;其他美国公司为78.2%。
中国海关总署宣布,自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美国企业大豆输华资质。海关总署指出,这项决定是基于“对美方整改措施的评估结果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