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总的来说,我同意,监管不可或缺。人工智能技术除了拥有众多优势外,也蕴藏着诸多风险。国家必须控制这些风险。”
同时,格列夫也提出了如何具体监管的问题,强调了三个已有的方向。
他指出:“第一类是激励性监管,例如英国,那里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了最宽松的条件;第二类监管是欧盟国家采用的规范型监管,他们率先制定了全球最全面的AI规则。欧盟的监管很完善,但却没了人工智能。”
照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行长的话来说,第三类是实施混合监管模式的国家,在格列夫看来,这些国家是美国、中国和俄罗斯,他们实践共生体系——监管与扶持并行。
他总结道:“我们在区块链监管上面跑得太前,反而阻碍了其发展。监管不能操之过急,以免对开发者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