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表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明确了目标任务,传递了信心力量,是一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