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中国国务院在决议中提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支持各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报道还称,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8日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185.08亿元增加到355185.08亿元;于此同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