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坚科在俄联邦委员会国际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称:“俄朝合作严格在国际法框架内实施,不具有对抗性质,不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也不破坏东北亚安全架构。”
鲁坚科补充说:“还应指出,与西方类似的协议不同,该条约未规定建立军事联盟,也不对第三国构成威胁。”
俄罗斯总统普京6月18日至19日访问朝鲜期间,莫斯科和平壤缔结了关于卫生保健、医学教育和科学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议、关于建设一座跨图曼纳亚河的国际公路桥的协议,以及新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旨在取代2000年2月9日签署的《俄朝友好睦邻合作条约》。新文件将无限期有效,须经批准,并将于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第四条规定,如果一方遭到任何一国或数国的武装攻击,从而陷入战争状态,另一方则应立即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和朝鲜和俄罗斯的法律,使用一切可使用手段提供军事和其他援助。此外,根据条约第八条,双方应建立联合活动机制,加强防御能力,以防止战争,确保区域和国际和平与安全。
此前,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俄罗斯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军事互助问题是俄罗斯和朝鲜的主权事务,只能由他们决定是否根据已缔结条约中规定的条款局限于进行演习和经验交流,还是“采取其他措施”。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玛丽亚·扎哈罗娃此前强调,俄朝之间的军事合作并不违反国际法准则。她称韩国对所谓朝鲜向俄方派遣军事人员的炒作是”假消息和瞎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