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A公司为某国重点敏感领域项目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并不具备在我国单独开展地理信息测绘活动的资质。为规避中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该公司以汽车智能驾驶研究为由,将项目多次外包,最终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国内B公司具体实施。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驱使下,B公司完全沦为A公司的牵线木偶,而其所具有的测绘资质也为A公司在中国境内非法获取测绘数据起到了掩护作用。
随着测绘设备的迭代发展,部分测绘活动已可依托搭载有高新测绘设备的车辆开展,相关车辆行驶过目标地区后,测绘数据便可自动采集集成。高新技术的应用在提升测绘效率的同时,也使非法测绘活动变得愈加隐蔽。为快速大量采集我国测绘数据,A公司购入多辆汽车并加装高精度雷达、GPS及光学镜头等设备,企图提高测绘效率,降低被主管部门发现的风险。此外,A公司测绘设备采集的数据格式特殊,常见软件无法读取分析,给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监管带来一定阻碍。
为尽可能直接获取原始测绘数据,A公司越过项目转包的层层节点,全程主导测绘项目进展,直接指挥B公司人员在中国多个省份开展测绘,更是专门委派外籍技术专家对B公司的测绘人员开展实操指导,重点把控测绘数据的存储、处理和流转等环节。最后在A公司的操控指使下,B公司将测绘所得数据转移出境。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测绘地理信息的原始数据由于可能涉及军事重地、要害部门等高精度测量信息,存在被境外用于标记我关键核心部位的风险隐患。为确保测绘过程中原始数据安全可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专门细化规定,要求测绘主体除必须拥有测绘资质外,还应严格落实数据保密管理的责任。
经鉴定,A公司采集的数据多项属于国家秘密。在此事件中,B公司开展测绘活动时忽视了测绘行业相关规定要求,任由境外企业把控数据流向,导致原始测绘数据失控外传。针对以上情况,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涉事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受到了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