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午10时,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举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经过1个多小时的投票和点票,经核算无误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宣布,岑浩辉在400人选委会的投票中获得394张有效选票,当选为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依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
岑浩辉,1962年5月出生。1999年12月20日,岑浩辉获行政长官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并担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
今年8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发布第44/2024号行政命令,应岑浩辉要求,宣布自2024年8月28日起免除其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