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检方请求判处李在明2年有期徒刑,后者当场驳斥检方无理起诉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庭审。检方向法院请求判处李在明2年有期徒刑。韩国《朝鲜日报》最新消息称,李在明当天在庭审中发声,驳斥检方是无理起诉,并坚称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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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李在明当天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的《公职选举法》案结案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进行了长达18分钟发言。其间,他将自己比作近现代的韩国政治家,提到(韩国独立运动家)金九被暗杀、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被判无期徒刑等并说道:“我自己也曾被刺伤,幸运的是活了下来。”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0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开庭。检方向法院提出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2年的刑罚,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于11月15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据悉,如果李在明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判处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300元)以上罚款的刑罚,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并被剥夺今后5年的被选举权。
李在明被指涉嫌在2021年12月22日作为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接受某广播节目采访时,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第一处长金某,这被检方认定为虚假事实,并于2022年9月被检方不拘留起诉。此外,检方认定他在2021年10月20日接受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京畿道的国政监查时,对于白岘洞某地用途变更的提问做出了虚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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