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队”在大陆船只翻船事件中没有录像

金门翻船事件仍在持续发酵。金门县地检署2月20日晚证实,在调查过程中,金门海巡队称在驱离及大陆船只翻覆的过程中并无影像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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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金门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施家荣说,金门海巡队人员接受检方讯问时说,追逐的时间很短,当时双方都以超高速行驶且对方不断蛇行,海巡队来不及拿出录像器材,双方就不慎发生碰撞,快艇当场翻覆,4名船员落海,当时海巡队员急着救人,根本忘了录像。

施家荣说,检方为还原案发事实,承办检察官对海巡队巡防艇的艇长及驾驶制作证人笔录,并调阅案发时海巡队的通报纪录、海巡队拨打119的通联、相关雷达影像等资料。检察官还会同书记官前往涉案船只及巡防艇勘查,并制作勘验笔录。勘验巡防艇的结果显示,确未发现上面有固定的监视录像器材。
2月14日,福建一艘渔船在金门海域被台方追逐,导致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生还,2人送医抢救后死亡。遇难者家属于2月20日在泉州台办等单位协助下抵达金门,另外2名被扣留的生还船员则在20日下午返回大陆。
此次翻船事件引发大陆方面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行动。2月19日,大陆海警出动6艘执法船紧贴金门的禁止水域巡查,并登上一艘金门观光船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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