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中联合培养作训中心的任务包括:联合作战训练;军事派遣执勤;在所实施联合训练计划框架内执行其他作战训练任务,交流现有武器、军事和特种装备的战斗操作经验;培训双方武器、军事和特种装备的实际操作技能以及统一双方武装部队的作战训练。此外,两国的驻军和动产免于征税,接收方免征驻军人员工资税。 协议强调,派遣方动产应自费运到接受方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