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出,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宪法》是制定《香港国安法》的重要基础,而《宪法》更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专门规定,包括有关保障国家的根本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护国家秘密等,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相关的条文。
李家超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为落实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政府已开始就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准备工作,明年完成立法,与《香港国安法》连结起来,构建有效的国安法律系统,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