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表示,日方应停止向世界转嫁核污染风险,以真诚态度同利益攸关方开展沟通,本着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妥善处理排海问题。
11月8日,福岛核事故避难者团体向福岛地方法院磐城分院提起的、要求东京电力公司进行损害赔偿的诉讼案已达成和解。达成和解的原因是,东电公司提出了与日本政府赔偿基准“第五次补充方针”同等的赔偿金额。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受地震、海啸双重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福岛核污水经过滤并稀释后排放入海。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于2023年8月24日开始首次排放。11月20日,福岛第一核电站第三轮核污染水排海结束。第四轮排海预计于明年年初开始。四次排放的总排放量约为3.12万吨,目前已排放2.335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