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公司包括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分公司(受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特斯拉共计召回311辆,其中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5日至5月16日的部分进口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234辆,理由为安全带可能无法发挥设计的约束作用。生产日期在2023年1月17日至7月11日的部分进口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共计3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前视摄像头安装不满足俯仰角设计要求。
奔驰共计召回32625辆,其中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汽车,共计2324辆。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存在电动驱动模块软件问题。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汽车,共计12750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6月14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EQS汽车,共计1051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汽车,共计16500辆。
广汽丰田、一汽丰田等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汽车,共计14555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电压转换装置(DC-DC转换器)中的整流模块结构设计考虑不充分,当整流模块存在制造瑕疵时,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整流模块内部短路,警告灯点亮。同时,辅助电池电流持续流向DC-DC转换器,使其发热。
大众汽车召回2020年10月12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20-2022年款波罗Plus 1.5L汽车,共计57659辆;召回2020年10月12日至2022年3月2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20-2022年款途铠1.5L汽车,共计2583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