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指出,报告中称,将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太平洋,其对水质、海洋生物、沉积物等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甚微”。
日本把这份报告当做“认证许可”,计划从今夏开始向太平洋排放达130万吨的核污染水。如若排放,放射性同位素物质将在57天内扩散到太平洋的一半水域,10年内扩散到全球。核污染水含有氚和需要5000年半衰期的碳素-14等放射性物质,将会造成恶性肿瘤等对人类生命安全及生态环境带来致命后果的恶性影响。
谈话称,问题在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积极庇护、偏袒和助长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做法。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环境评价机构。在国际法没有任何条例和文句规定,该机构可以允许特定国家和地区排放核污染水。
谈话强调,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拿主权国家行使合法权利说事,却极力包庇和袒护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日本无法无天的反人类行为,这是极端双重标准的典型表现。国际社会不能对企图用核污染水破坏人类家园的一些不纯势力的反人伦、反和平行径坐视不管,应团结起来坚决加以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