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称:“俄罗斯联邦高度重视在联合国环境署国际化学品三公约框架下开展工作,这些公约是为平衡工业生产、贸易、环保和保障人类健康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工具。”
俄代表团补充称,由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卫生部和外交部、工贸部、联邦环境管理监督局、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以及多个专业科学研究院的专家组成的跨部门代表团正在参加目前在日内瓦举行的国际化学品三公约缔约国第11次会议,会议将持续至5月12日。
声明称:“我们的目标是继续与相关伙伴进行建设性对话,以提高共同努力的效率和成果,发展交流信息、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的机制。”
《鹿特丹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于1998年9月10日在荷兰鹿特丹经研究通过,并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一项决议于2004年2月24日生效。《鹿特丹公约》目前有161个缔约国。
《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1年5月22日通过,该公约禁止使用对生物和人类健康有害的化学品,包括农药。
《巴塞尔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于1989年3月22日通过,目前有190个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