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提问,据报道,3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原子能组织就伊核问题发表联合声明,共同确认了采取措施促进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并且表示双方积极接触,有助于推动伊核问题全面协议恢复履约谈判达成一致。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表示,中方赞赏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加强在伊核问题上的合作达成共识,欢迎双方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保障监督未决问题,支持机构继续根据授权对伊核活动开展监督核查。中方也期待上述共识能够切实得到落实,为推进伊核谈判创造良好的氛围。
发言人指出:“中方始终认为,恢复全面协议的完整有效执行是解决伊核问题的正确途径。伊核谈判陷入停滞,个别国家试图借谈判推进地缘政治议程是根本原因。有关方面均应保持克制,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方的对话合作,避免采取可能导致局势升级的行动。”
毛宁表示,中方将继续积极劝和促谈,为推进伊核问题政治解决进程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