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等。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曾在2022年9月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撰文称,目前对生育登记制度的完善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完善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之一。
针对地方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杨凡在文章中分析认为,只要是生育子女的,就应该办理和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就会享受到平等的生育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