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器搜寻与救援协议》。哈参议院经济政策、创新发展和企业经营委员会在总结陈述中指出,这项文件规定两国将组织和执行搜救行动,海上行动除外。该委员会表示,搜索区域限于哈中国界和毗邻地区的边界,拟向对方境内派遣搜救队的国家必需递交相应的申请。该文件称:“按照协议,两国相关专业机构将加强合作。”法案将提交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