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的参与各方是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NOOC)、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PetroVietnam)和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PNOC)。三方协议规定在南海142886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开展合作。
据《马尼拉时报》报道,法院裁定该协议不符合菲律宾宪法,因为它意味着在不遵照1987年宪法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发该国的自然资源。宪法要求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使用在国家的完全控制下进行。
该协议仅在联合“前期勘探”上以合作为目的开始运转,由于已经进入资源勘查阶段,那么就受宪法制约。
据此前报道,菲律宾还在今年6月公告了前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的指示,宣布终止与中国政府就联合油气开发的谈判。
2018年,马尼拉和北京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为随后在南海联合开发石油的谈判设定了框架。马尼拉表示,三年来的谈判没有实现开发油气资源的目标。
同时,菲律宾和中国在海域上存在领土争端。2016年,南海仲裁庭否决中国对一系列海域的领土主张,不过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项裁决。
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在2022年10月声称,菲律宾政府将于2023年下半年恢复在巴拉望岛南尼多油田的石油钻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