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编制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年—2030年)(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布局,明确了商业户外广告设施三类设置区域的划分标准,确定了户外广告设施总量、类型以及设置密度、面积上限等规划指标,不同设置区域、不同风貌分区内,户外广告设施风格要求不同。
三类设置区域具体分为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和允许设置区域。
其中,禁止设置区域为保障中央政务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维护生态和居住环境安全的重点区域,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及故宫周边区域,钓鱼台国宾馆周边,湿地、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红线范围内等。
允许设置区域为突出商业功能、服务商业经济发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点区域,如重点商圈,商务会展等产业园区,并细分为两级。
限制设置区域为禁止设置区域及允许设置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如传统中轴线、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等,也分为两级。
此次专项规划,还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负面清单。交通安全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立交桥、人行过街桥、铁路桥等桥梁禁设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