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俄杜马国家建设与立法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在武装冲突或敌对行动中叛逃到敌人一边是叛国行为。杜马国家建设与立法委员会建议在二读中通过该法案。
修正案中写道,"宣传或公开展示纳粹属性或标志,或与纳粹属性或标志有混淆性相似的属性或标志,或极端主义组织的特征或标志,或宣传或公开展示联邦法律禁止的其他特征或标志,且该行为实施者因《行政犯罪法》第20.3条(宣传或公开展示纳粹特征或标志)所涵盖的任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则应处以60万至100万卢布的罚款,或1至2年的劳动教养,或4年以下的强制劳动,或相同期限的监禁。"
该法还规定,为宣传目的而制造或推销,或为销售或宣传目的而购买含纳粹特征或标志的物品将因《行政犯罪法》第20.3条(宣传或公开展示纳粹属性或标志)所涵盖的行政犯罪条例而受到行政处罚,应处以60万卢布至4年以下监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