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文凭试考试年份前的两年内,应考一次或以上指定官方语言考试。
现文凭试设六个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包括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印地语及乌尔都语。考评局表示,新安排将提供五个科目,除现行的法语、德语、日语及西班牙语外,还增设韩语。而印地语和乌尔都语考试则会于2025年DSE起停办。此外,最后一次采用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评部高级补充程度试卷的丙类科目考试将于2023年11月举行,适用于2024年文凭试考生。
考评局指出,新安排将较现时更具弹性,考生可在文凭试考试年份前的两年内,应考一次或以上指定官方语言考试。
2025年文凭试考生可于2023至2024年应考指定官方语言考试,并最迟于2024年底完成考试。考生成绩只要达到指定的语言能力水平,便可获纳入文凭试的丙类科目成绩,并获发成绩通知书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