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应对大国竞争的联盟体系。联盟体系一直被拜登政府视为美国国家实力的‘力量倍增器’,是实现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和美国国家利益的基石。布林肯在演说中提到,美国正在构建针对中国的包括美、印、日、澳在内‘四国安全框架’和包括美、英、澳在内AUKUS两大地缘战略与安全联盟;包括‘欧盟——美国贸易与技术委员会’(TTC)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在内的技术联盟和经济联盟;以‘全球民主峰会’为代表的价值观联盟或民主联盟等复合型的模块化联盟体系。”
“‘投资’,也就是拜登经常说的打造一个更加强大的美国。像特朗普那样拉中国的后腿不是目的,拜登希望美国必须比中国发展的更快、更好。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布林肯所说的‘投资于……国内的实力基础:我们的竞争力、创新和民主’。包括对科学研究、教育、基础设施、劳动力进行战略投资,以维持和扩大美国经济和技术影响力,使美国经济和供应链更具弹性,增强美国的竞争优势。从实力地位出发,维护美国治下的国际秩序、追求美国国家利益,是二战结束以来美国一贯的做法。”
“将中国部分产品、特别是数字产品‘泛安全化’和‘泛意识形态化’,限制此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导致包括华为、中兴、海康威视等在内的数字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市场。”
“美国和西方国家还将加大对国际标准机构领导权的争夺,以掌握涉及包括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技术在内的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权,甚至将中国排除在重要国际标准组织之外。”
“更为严重的是,美国以意识形态划线,将中国发展数字技术的模式、数字技术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以及中国的‘数字一带一路’冠之以‘数字威权主义’,很有可能会导致未来数字经济与贸易领域分裂为两大体系,这样的危险明显在上升之中。”
“美国科技联盟的核心是欧盟国家和日本,这些国家与美国在知识产权、市场准入和政府补贴几个领域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但也不尽相同。欧盟的‘数字主权战略’被美国视为欧盟的‘技术民族主义’,与中国的‘网络主权’则有异曲同工之处;另外,如果美国对于中国的技术产品出口限制过于严格,严重依赖中国市场的日本和欧洲企业有可能会开发两种技术体系分别应付美国和中国,让美国的科技联盟效力大打折扣。”
“针对美国将意识形态武器化,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做工作。一方面,中国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突破欧美国家的‘数字威权主义’话语体系的围堵。中国要利用包括联合国、中非合作论坛、20国集团等在内的多边合作机制,提出并倡导数字化时代的共同发展观,让发展中国家共享数字发展的红利,构建‘数字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讲好中国国家治理的故事,尤其是从国家治理的效果对比中美两国国家治理体制的优劣,证明效果比形式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