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称:“鉴于上述意见,俄罗斯联邦政策支持这份法案,不过它还有待完善。”
俄政府指出,必须建立一个有效措施和机制的体系,保证代孕领域所有参与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根据意见,有必要根据俄罗斯承认的境内合法婚姻的共同生活时间长度,处理外国人有可能利用与俄公民的婚姻使用代孕服务的问题。
俄政府指出:“必须详细规范代孕协议的主体,明确当事人、基本条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协议的责任。”
文中还指出,法案中包含这样的风险:如果领养父母在婴儿办理出生登记之前放弃这个孩子,代孕妈妈并不关心所生婴儿的命运,拒绝在出生证明上显示自己的名字,那么代孕妈妈所生婴儿的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证。
俄政府还提议解决外国公民有可能使用俄公民的生殖细胞或胚胎的问题。俄政府指出,该法案设想的禁令如果实施,俄罗斯或被视为违反一系列国际协议,包括与白俄罗斯的医疗帮扶协议及《欧亚经济联盟条约》。